海关总署:上海自贸区成果将在长江经济带复制
发表时间:2014年05月27日   发表评论()

  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周一(26日)发布就支持长江经济带建设问题的答问。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的制度成果将在长江经济带复制推广。

  张广志表示。下一步。海关将统筹推动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推动类型整合、政策整合和管理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和功能结构。帮助区内企业统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高端制造、物流和维修等发展的基础上。向研发、销售、结算等拓展。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一系列措施和要求,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与5月23日正式发布。

  记者注意到。《若干措施》第一部分明确提出抓改革。包括在上海自贸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设计、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提高海关查验效能、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研究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等6项改革。

  海关总署在《若干措施》并明确表示。在上海自贸区陆续推出14项创新制度。今年8月份将对试点进行阶段总结。研究可复制可推广的适用范围。关检合作“三个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等多项改革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这些措施对提高口岸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效果明显。
稿件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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