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浆粕反倾销案的延期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4年01月27日     作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发表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3年2月6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2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4年1月27日

稿件来源:商务部
 相关资讯
发表评论
姓名:
标题:
  • 内容:
  •  
  •  月度统计数据
  •  
  •  查询系统
棉花产量查询系统
地区:
年份:
纺织工业产量查询系统
产品:
年份:
网站背景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 信息定制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 www.webtex.cn,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认证: 沪ICP备10039135号